一、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对于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单位信息发生变更的,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理方式:柜台办结。
三、申请材料
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
(1)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应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3、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的
(1)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
①《网上业务系统用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未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
①《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付款关联信息发生变更的
《缴存单位付款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
5、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证书换(补)发的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业务系统用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6、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密码重置、证书换(补)发的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其他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的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办理流程
1、单位名称变更、单位法人/负责人变更、未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经办人变更:
管理中心柜台受理,核对资料无误的,资料扫描及单位经办人拍照存档;返回一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给单位。
2、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经办人变更、网上业务系统密码重置、证书换(补)发的:
(1)管理中心柜台受理,核对资料信息无误的,资料扫描及单位经办人拍照存档,返回一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给单位。
(2)管理中心网络科更新U盾信息或换(补)发证书。
六、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益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业务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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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1088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42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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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湾里区梅岭大道豫章花园13栋201室
本指南已更新,原指南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